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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科研助理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根据《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要求,我院于2023年7月11日进行了线上面试考核,现将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科研助理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

将邮件或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的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携带的有关证件

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自理(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三)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做完空腹项目(抽血、腹部B超)后进餐;近视考生须带上框架眼镜。

2.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集中保管。

3.参加体检考生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将取消体检资格,视为体检不合格。

5.参加体检考生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三、复检

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全天通讯工具畅通,耐心等待电话通知,因无法联系等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综合考察的,将取消考察资格,视为考察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因考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将在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官网(http://www.mynky.cn/)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科研助理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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