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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28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概况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职能简介


主要开展农作物、经济作物、中药材、果树、畜禽水产、蔬菜、食用菌等新品种选育、产品贮藏与加工、技术推广等综合性研究,以及农产品安全、农业生态环境、植物保护、土壤与资源环境保护研究。


(二)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主线,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深化落实农业“三品”引领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农业科研高质量发展。全年力争新增部省项目30项以上、审定(登记)农作物新品种10个(次),全力做好全省种业振兴大会绵阳市农科院分会场的筹备工作,建设运行好厅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城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和招院引所工作落实,有序推进科技创新和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394.5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03.3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收入预算3394.5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支出预算339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5.59万元,占59.08%;项目支出1389.00万元,占40.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4.5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03.3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4.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88万元、农林水支出283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4.5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803.3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82万元,占8.68%;卫生健康支出72.88万元,占2.15%;农林水支出2833.62万元,占83.47%、住房保障支出193.27万元,占5.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94.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7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44.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389.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3.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5.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54.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大学、企业等来我院学习交流时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保障(机要通信)等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无下属单位,此项无公开内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1389.00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专户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绵阳市农科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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