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的通知
中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的通知
各支部、党政科室、研究所(中心):
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做好端午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向上级部门或有业务联系的其他部门用公款购送粽子等节礼、土特产、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严禁到上级部门所在地用公款宴请上级部门有关人员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土特产等节礼。
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端午节放假期间,除值班、工作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在规定区域统一停放;严禁利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
四、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严禁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组织的旅游活动。
五、严禁用公款接待非执行公务的上级机关有关人员吃、住、行等事宜。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并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中共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