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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08-12 来源:绵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绵直委[2010]6号)的和《绵阳市农业局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绵农直党〔2010〕5 号)要求,现就我所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绵阳农业实际,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提高实干能力的要求,通过“四学”,即学理论、学政策、学科学、学技能,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绵阳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形成一套有效、管用的党内学习、培训体系和机制,营造一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力构建充满生机、富有活力的党建新格局。“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得以确立;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创新力明显增强;注重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作风得到更好发扬;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水平有新的提高;围绕本单位实际,在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制度上有新的创新;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二、学习内容和要求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的要求:

(一)突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理论学习。通过学习,全面准确地把握精神实质,指导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强化实践学习。通过农业项目实施、科技试验示范、新品种推广、灾后重建以及各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向基层和群众学习,学习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好思想、好作风、好作法、好经验,并在科学发展、科学重建中增长知识和才干。要立足业务和岗位需要开展学习,努力学习和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的各种知识和技能。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学习组织与形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坚持在职学习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以在职学习为主;坚持统一的必学内容和学习新知识相结合,以新知识学习为主。

(一)集中学习

  1、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由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党、政分管领导抓好落实,组织党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以交流研讨、学习考察、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等形式进行,达到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目的。以支部为单位向党员推荐好书,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读书演讲比赛。
  2、安排支部书记及以上党员学习。运用领导干部调训、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交流研讨会、外出考察等载体,不断加强支部带头人学习,深化“创建活动”。
  3、落实所中心组成员学习。坚持党委中心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12天,每次学习到会率不低于80%,每个成员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

(二)分散学习
  1、积极倡导坚持一日自学一小时。力争做到一周个人写一则学习笔记,一月在支部生活中作一次学习交流,一季参加一个讲座,一年读一本好书。
  2、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党校、电大函授、自学考试等各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文化结构和专业结构,培养具有高学历、双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
 3、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调研课题和社会实践,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三农”技能和本领。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创建活动”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各部门、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委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动态,推广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营造开展“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党委要为开展“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安排必要的学习经费,保证必需的学习资料。

(二)制订规划,稳步实施。各部门、各支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创建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和有效组织学习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明确阶段目标。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所级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要切实履行“创建活动”的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带头参加集体学习,自觉抓好个体学习,力求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党政班子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进“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创新形式,力求实效。要广开思路,拓展新的方法,设计新的载体,不断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实效性。同时要努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着力于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切忌形式主义。

(五)完善制度,强化考核。要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考查考核。党委年初应有学习计划表、年终要有学习总结表;各支部要不定期向党委办报送学习创建活动信息。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作为党组织考核、评比、表彰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升、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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